根据科技部等九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科区〔2023〕13 号、《合肥师范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校科〔2023〕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及转化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专利一:一种亲水碳基Ni纳米ORR电催化剂的制备方法(ZL 2021 1 1249253.9);
发明人:刘凌云;徐志文;曹磊;安宁;潘丛元
权利人:合肥师范学院;安徽创谱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二:一种基于空心立方体碳材料的钴铁合金纳米颗粒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 2021 1 1583880.6);
发明人:刘凌云;徐志文;曹磊;安宁;潘丛元
权利人:合肥师范学院;安徽创谱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两件专利的转化均按照以下信息执行:
技术团队内部收益分配比例:刘凌云占比100%,其他人占比均为0%
受让方:安徽创谱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 1.5万元/件
转化方式:专利权转让
成果共有人和完成人(团队)确权比例:合肥师范学院占20%,刘凌云占80%
备注:合肥师范学院出让其原持有的共同所有权。
公示期: 2025年11月3日- 2025年11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处联系。
地址:锦绣校区行知楼209;联系方式:刘健 0551-63675976;邮箱:32600794@qq.com
科研处
2025年 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