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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31  编辑:吴梦云  核稿:王伟  终审: 胡昂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5〕389 号)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面向29个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内容组织申报,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中国语言文学;16.外国语言文学;17.新闻传播学;18.考古学;19.中国史;20.世界史;21.艺术学;22.管理科学与工程;23.工商管理学;24.农林经济管理;25.公共管理学;26.信息资源管理;27.国家安全学;28.设计学;29.区域国别学。其中,“体育学”不包括“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与方法” 二级学科;“心理学”不包括“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

本届成果奖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涵盖“教育学”申报范畴,申报工作由省教育厅另行发文部署。本届参评成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

二、申报程序要求

1.访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按评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完成系统填报。

2. 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申报人按要求统一将纸质材料(《申报评审表》1份,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1份)于11月10日之前提交至科研处进行校内评审,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通过评审的申报人,按要求将完善后的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11月13日上午报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查后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并公示。

4.省教育厅将获得推荐的成果统一提交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评奖申报系统,由教育部进行初审。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评审表》9份(至少一份原件,需填写具体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成果材料需按《申报答疑》分类和格式要求上报。《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应保持一致,和申报无关的信息和材料无需提供。

2.电子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申报评审表》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的PDF版。

联系人:阚逸群

电话:13721110166

邮箱:274289635@qq.com

附件:1.申报评审表(请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

2.申报汇总表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moe_2557/moe_2558/202510/t20251022_1417635.html下载)

科研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