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243号),本次评选活动的评奖范围、奖项设置、申报程序与条件、评奖标准和评审程序等方面的要求详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现就我校“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面向“教育学”一级学科内容,申报者须知悉该学科的二级学科范畴。
参评成果范围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访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按评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申报人由学院统一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11月7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3.省规划办组织专家统一进行初选,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并公示推荐名单。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者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专区申报评审表》3份。
2.申报者单独1个U盘(U盘内含《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的PDF版。U盘表面粘贴“单位+姓名”标签)。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EXCEL版和PDF版。
四、其他要求
专区申报相关问题详见附件1中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实施办法、申报答疑》。
联系人:阚逸群
电话:13721110166
邮箱:274289635@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补充答疑
科研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