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科研机构的动态管理,根据《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校科〔2018〕3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对科研机构进行年度考核。现将2019年度科研机构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厅级以上科研机构填写《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统计科研积分,将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及证明材料1份报送至科研处。学校将对科研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发放的依据。
二、各校级科研机构对2019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将年度工作总结1份报送至科研处。
三、各科研机构同时将2020年度工作计划1份报送至科研处。
四、各科研机构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魏征
联系电话:63675976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
2、市厅级以上科研机构名单
3、校级科研机构名单
科研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