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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通知

时间:2023-04-19  编辑:魏征  核稿:阚逸群  终审:胡昂   点击:

各单位、部门:

2023年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申请条件

1.我校教职工的独著或以第一作者署名的高水平学术著作(含学术著作系列丛书),不包含编著、教材、资料、工具书、译著、论文集、音像制品、美术作品和文学作品等。

2.高峰(培育)学科(重点学科)带头人、硕士学位点骨干教师的学术著作,以及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成果,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资助额度

鼓励在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三联书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优秀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本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额度视立项情况而定。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照学科归属原则,及时通知到本学科相关人员。

2.拟申报出版基金的教师请抓紧时间,认真做好书稿的修改、完善工作,并落实出版单位。

3.申请人将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和学术规范审查。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报送至科研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学术价值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立项资助。

4.申请材料包括:

(1)《合肥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和《合肥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活页》各一式两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基本完成的书稿(包括前言、目录、主要参考文献等,A4纸打印、左侧装订),请隐去作者相关身份信息,一式两份;

(3)以课题研究成果申请基金的,须提供该课题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以博士论文申请基金的,须提供博士论文原件、答辩委员会的答辩意见、已经发表的与博士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一份;

(5)《2023年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1.凡被批准立项的基金,须与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并将合同书和经费预算表各1份提交科研处(出版合同须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2.批准立项的基金申请人还须与学校签订《合肥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协议书》,按批准的资助额度支取资金(以转账的形式汇到出版社账户),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出版。

3.学校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须在书籍封面或扉页印刷“合肥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出版后向科研处送交6份存档。

联系人:魏征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

         2.合肥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活页

         3.合肥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协议书

         4.2023年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