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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科研机构2022年度工作和高校协同创新项目进展情况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04-19  编辑:魏征  核稿:  终审:胡昂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及科研机构:

为强化目标导向,做好科研机构与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的动态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科〔2020〕6号)及《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校科〔2018〕3号)等有关规定,学校将对科研机构2022年度工作及部分高校协同创新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省级科研机构、合肥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研发中心与部分高校协同创新项目(详见附件3)要进行考核答辩。省级科研机构与合肥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研发中心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并将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及支撑材料一份、2023年度工作计划及机构人员名单一份报送至科研处(所报送材料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上述科研机构要对2022年度工作,高校协同创新项目要对进展情况,分别以PPT形式进行汇报答辩。

二、其他科研机构(详见附件4)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将年度工作总结(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份报送至科研处。

三、请各科研机构于5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科研机构与协同创新项目考核答辩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魏征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指标

       2.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

       3.参加考核答辩科研机构、协同创新项目一览表

       4.其他科研机构一览表

科研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