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青少年心理健康与危机智能干预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平台作用,汇聚国内外优势力量,推进跨学科、跨单位协同创新,现组织202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分为以下两类:
(一)开放申报项目。面向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科研人员公开征集,要求申请人与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开展实质性合作。拟立项6-7项。
(二)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合作专项。该专项依托合肥师范学院与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签署的《合肥师范学院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合作框架协议》设立,围绕双方协同研究重点任务凝练项目方向,采取定向委托、择优立项的方式组织实施,拟立项3-4项。
二、资助方向
(一)开放申报项目
重点支持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与促进机制、心理健康的认知神经机制与多模态研究、人工智能驱动的心理评估与精准干预、智能人机交互与人因工程等研究。
申报项目应聚焦明确的科学问题或现实需求,突出创新性、交叉性和应用价值。
(二)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合作专项
重点支持青少年心理问题的多模态评估与智能诊断、青少年情绪障碍的心理-物理联合干预与机制、人工智能赋能的心理健康数字化应用、心理健康科普等方向。
申报项目应聚焦心理健康领域重要科学问题和现实需求,发挥双方优势,突出医教协同,要求双方科研人员组建联合研究团队,吸收实验室青年教师参与项目研究。项目应形成体现双方实质性合作的研究成果,在学术论文、专利、应用产品、科普成果等方面形成共同产出,注重研究创新性、实践价值和成果转化。
三、资助经费及研究期限
1.开放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根据申报质量、专家评审结果和年度经费安排统筹确定,以立项通知和项目任务合同书为准。
2.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合作专项经费按项目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制度,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账户,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具体起止时间在项目任务合同书中明确。原则上不得延期;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应按规定提前履行审批程序。
四、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完成项目的研究基础。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实际主持项目研究。
3.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申请人如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含各省级科研平台开放课题)或近三年内有撤项、终止、验收不合格情形的,不得申报。
4.申报内容应与本通知的资助方向一致,不得以已获其他项目资助的相同或高度重复内容重复申报。
5.涉及人体受试者、临床诊疗信息、生物样本或个人信息的项目,应完成必要的伦理审查。
五、结题要求
(一)基本要求
最终成果应与申请书中明确的成果形式相一致,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项目成果须规范署名本实验室并标注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实验室合作研究人员应作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本实验室应列为成果署名单位前两位之一。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署名或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成果。
实验室署名格式:
中文署名:青少年心理健康与危机智能干预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英文署名:Key Laboratory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of Anhui Province on Adolescent Mental Health and Crisis Intelligent Intervention
(二)成果要求
开放申报项目应形成不少于1项代表性成果;合作专项应形成不少于2项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产品、决策咨询成果、科普成果等。
以学术论文作为结题成果的,中文论文应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英文论文应发表于JCR Q2区及以上期刊。具体成果形式和数量应在项目申请书中明确,并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人按照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书(见附件),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9月21日前将盖章扫描版申请书发送至指定邮箱(lily0109@hfnu.edu.cn)。逾期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2.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项目负责人须签订《开放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申请书和项目任务合同书是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15736998272
电子邮箱:lily0109@hfnu.edu.cn
联系地址:合肥市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图书馆710室
邮政编码:230601
特此通知。
附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青少年心理健康与危机智能干预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