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更好将区域教育发展需求与高校学科优势紧密对接,协同攻克制约基础教育发展中的一些关键难题,推动教育强国建设,根据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工作安排,经研究,拟组织实施一批研究项目。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申报指南旨在引领广大基础教育研究与实践工作者,围绕教育强国建设,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综合研究。项目研究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中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学术思想价值、决策参考价值。
二、选题方向
现提供选题方向,申报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选用参考。选题应具有创新价值、实践价值和推广价值,建议选取小切口、深挖掘、实证性强的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实效性。申请人也可以自选方向或自拟项目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区域需要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方向一:教育强国建设与基础教育生态治理
1.教育家精神的科学内涵、时代意蕴与实践转化机制研究
2.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基础教育生态系统的结构分析与重构机制研究
3.安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的政策工具、实施成效与优化路径研究
4.“双减”政策落实的过程监测指标体系构建与长期成效评价研究
5.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性互动机制与实践模式研究
方向二:教育优质均衡与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6.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7.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安徽基础教育融合发展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8.乡村振兴背景下未来乡村学校的组织形态变革与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9.学龄人口变动背景下基础教育学位资源优化配置与预警机制研究
10.集团化办学促进中小学教育优质均衡的机制研究
方向三:教师教育与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
11.新时代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的标准框架与师资供需协同机制研究
12.名师工作室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运行机制、成效评估与优化策略研究
13.面向教育强国建设的未来教师专业能力标准框架与成长路径研究
14.卓越师范生核心能力的结构模型与培养路径研究
15.数智时代幼儿园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的内涵结构、现状测评与提升路径研究
方向四:教育数字化转型与人工智能赋能教育
16.生成式人工智能与基础教育深度融合的路径、策略与评价体系研究
17.人机协同教研的实践模式建构与效果评估研究
18.中小学生人机协同学习能力的结构模型、层级建构与培养策略研究
19.教育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测评与提升路径研究
20.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基础教育的典型应用场景与治理规范研究
方向五:科学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
21.“双减”背景下中小学科学教育“加法”的实施机制与成效评价研究
22.人工智能赋能大中小学科学教育一体化课程建设与衔接机制研究
23.校家社协同支持中小学科技教育的资源整合机制与实施路径研究
24.指向创新人才培养的中小学课堂教学范式变革与实践路径研究
25.中小学生科学素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培育路径研究
方向六:课程与教学改革
26.基础教育提质增效背景下跨学科课程融合的设计路径与实施策略研究
27.区域义务教育课程的整体规划、实施监测与管理机制研究
28.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真实情境问题设计及其课堂教学转化研究
29.素养导向的青少年校园阅读课程建设与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30.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评一致性”教学实践研究
方向七:“五育融合”与学生全面发展
31.“五育融合”视域下学科美育浸润的实施路径与评价研究
32.“健康第一”理念下学校体育改革的重点领域与推进策略研究
33.美育浸润背景下中小学戏剧教育进校园的课程开发与实施路径研究
34.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的校本化开发、实施与质量评价研究
35.幼小科学衔接的多主体协同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
三、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为申请人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主持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申请人如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含各省级科研平台开放课题)不得申报。
课题必须是高校教师与基础教育阶段教师合作申报,共同成为申报课题的主持人,其中一位主持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吸收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作为参与人员。
四、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本课题为省级科研机构重点项目,结题要求需达到下列三种条件之一:
1.达到《合肥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的重点项目结题要求;
2.课题研究成果入选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年度报告或者蓝皮书;
3.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政府部门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
完成时限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下达立项通知之日起算)。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请申请人于2026年9月21日前将项目申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送到行知楼705室,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马培莉;联系电话:65116050;邮箱:hfjcjyyjy@126.com。
特此通知。
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