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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20-07-24  编辑:科研处  核稿:  终审:胡昂   点击:

各有关单位: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简称“钱端升奖”)是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的规定,教育部将钱端升奖认定为“部级奖”,国家统计局据此也将钱端升奖列入部级成果奖的统计范围。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基金理事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启动了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每项奖金1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金3万元;三等奖,每项奖金1万元和提名奖。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范围

凡我校教师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和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以上所有成果均为法学相关专业。

2.时间范围

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往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3.专著4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论文4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研究咨询报告4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四、时间安排

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于9月10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魏征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