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科研处2020年其他专业技术岗招聘考核通知

时间:2020-07-29  编辑:科研处  核稿:  终审:胡昂   点击:


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科研处(学报、服务地方办公室)其他专技岗位进行招聘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

二、考核安排

1.笔试时间、地点:

编辑:2020年8月11日(周二)10:30-11:50,锦绣校区博约楼111教室、112教室。

科研管理:2020年8月11日(周二)10:30-11:50,锦绣校区博约楼113教室、114教室。

备考室:博约楼109教室。

2.面试时间、地点:2020年8月11日(周二)16:00,面试地点:锦绣校区行知楼702会议室,候考室703室。

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

三、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照1:3比例确定。

四、有关说明

1.请各位参加考核人员务必于2020年8月11日(周二)上午8:00-9:30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笔试现场交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人员(硕士)报名表纸质版(并在个人承诺栏签字确认)、考生健康承诺书(个人下载打印并携带到材料核验现场填写、签字确认)(见附件3)。持国(境)外学历参加考核人员除携带以上材料外,须另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材料携带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场内禁止使用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设备,如已将手机(电子产品)带入考场的,一律关闭,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

3.考试开始后20分钟禁止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禁止考生交卷,由监考教师统一收取,清点无误后,宣布考试结束考生方可离场。

4.参加考核人员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详细见《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处(学报、服务地方办公室)2020年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招聘考核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请各位参加考核人员务必仔细认真阅读。

5.参加考核人员应服从考核组工作安排,严格诚信考试要求,考核环节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试纪律的问题,将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校人〔2019〕18号)执行。

7.如有其他突发情况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3

科研处(学报、服务地方办公室)人事处

2020年7月29日

  •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