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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科研机构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14  编辑:科研处  核稿:  终审:胡昂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科研机构的动态管理,根据《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校科〔2018〕3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对科研机构2020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科研机构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自评,填写《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统计科研积分,将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及支撑材料1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2021年度工作计划及机构人员名单1份报送科研处。

二、校级科研机构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将年度工作总结1份报送科研处。

三、各科研机构请于1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魏征

联系电话:63675976

特此通知。

附件:1.省级科研机构一览表

            2.校级科研机构一览表

            3.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

            4.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指标

科研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