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科研机构:
为做好2021年度省级科研机构工作计划和安排,请各省级科研机构报送2021年度建设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机构对照工作任务目标,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建设计划和安排,建设计划要重点突出工作中的亮点,文字言简意赅,数据真实准确。
二、请各机构填写《合肥师范学院省级科研机构2021年度建设计划书》(见附件),于2021年3月2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魏征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kyc@hfnu.edu.cn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省级科研机构2021年度建设计划书
科研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