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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4  编辑:阚逸群  核稿:阚逸群  终审:胡昂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联通字〔2022〕7号)精神,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评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对象

(一)参评成果的年限

2019-2020年度评奖参评成果的年限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和完成的成果。

(二)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1.参与评奖的成果必须是本省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研究的社会科学领域成果。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主要研究对象是社会科学方面的,虽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和方法,其成果亦可列入社会科学评奖范围。

2.参评成果须为评奖周期内取得的成果。下列各类社会科学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1)在出版社出版、报刊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学术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社科普及读物)、论文(含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外文发表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目录和中文摘要,中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出版社出版”是指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以版权页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报刊发表”是指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出版、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并公开发行,以出刊时间为准。

(2)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包括不宜公开发表并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内部研究报告,已被实际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产生经济效益,且具有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市(厅)级以上单位书面证明等佐证材料。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以首次批示、采纳时间(应在本评奖周期内)为准。

(3)社科普及类成果须为纸本图书形式,主要内容包括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承文明、传播人文社科知识等。

(三)成果申报有关限定

1.本次评奖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类1项成果。如有与他人合作的成果,且本人不为第一作者,可由合作者另行申报1项。

2.本省作者同外省作者合作的成果,须是本省作者主编或担任第一作者,且完成的篇幅在50%以上,并提供合作者同意申报书面证明。

3.正式出版、发表并公开发行的成果,成果人署名及排序以版权页为准;未公开发表的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成果人署名及排序以书面证明为准。未公开发表的成果重复率不超过20%。

4.署名为单位的成果,原则上以署名单位名义申报。如要变更申报人,须提供经署名单位和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由成果主要作者以集体名义申报。

5.已调离本省或已去世的作者,其成果符合评奖范围和条件,经单位出具证明后,可以按规定申报,其中去世者的成果,可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6.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须是同一主题,才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和个人文集不单独作为一种成果类别,可选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篇作为论文类申报,其他篇目作评审辅助参考材料。

7.丛书形式的著作,原则上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册)申报参评;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须经所有作者签名同意并以集体名义(丛书编委会、主编等)申报,二者只能选一。如多卷本或系列丛书中有单本(册)存在本条第四款第2项情况的,不能整体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次评奖不得申报:

1.纳入国家、省级出版项目的再版成果;

2.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3.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4.各类规划文本;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

6.副厅级以上党政机关单位和干部的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或为第一主编的合著;

7.已申报2019~2020年度省社会科学奖(文学类)、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省社会科学奖(出版类)的成果人和成果。

二、申报办法

(一)各申报人仔细阅读《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实施细则》(附件1),并参照学科分类,审慎选择成果所属评审类别[1.马克思主义理论(科社、党史党建)类;2.哲学类;3.经济学类;4.管理学类;5.法学、社会学类;6.文学类;7.艺术学类;8.历史学类;9.教育学和综合类;10.应用对策研究、社科普及类]。申报者选定的评审类别,原则上作为评审工作分类依据。

(二)申报者只能选择一种申报途径和一个成果所属评审类别,如多途径、多类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受理申报的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责任制要求,负责对申报成果意识形态、学术规范审查。

(四)申报的成果及有关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申报材料包括:(1)《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2019—2020年度)成果申报表》(附件2)(统一使用A3纸齐中缝装订)纸质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相关支撑材料三份;(2)作品两份;(3)《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件一份及电子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阚逸群

电话:63675976

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实施细则》

         2.《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2019—2020年度)成果申报表》

         3.《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