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文学类)评奖工作的通知》(文联字〔2022〕9号)精神,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文学类)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评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对象
(一)参评成果的年限
2019-2020年度文学类评奖参评作品的年限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和完成的作品。
(二)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在评奖年限内,人事和组织隶属关系在本省区域的个人和集体,在出版社出版、报刊发表的文学作品,含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其中,短篇小说、散文杂文、诗歌、报告文学作品以个人专集申报(5百行以上长诗和3万字以上长篇报告文学可以单篇)。3人以上合作的作品和不同文体的作品合集不予申报。(“出版社出版”是指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为准;“报刊”发表是指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刊号的报刊发表,以出刊时间为准。)
(三)成果申报有关限定
1.本次评奖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类1项成果。如有与他人合作的成果,且本人不为第一作者,可由合作者另行申报一项。
2.本省作者同省外作者合作的作品,须是本省作者主编或本省作者完成的篇幅在50%以上(需合作者提供同意申报书面证明)。
3.署名为单位的作品,原则上以署名单位名义申报。如要变更申报人,须出具署名单位和参与者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由作品主要作者以集体名义申报。
4.已调离本省或已去世的作者,其作品在评奖范围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经原单位出具证明后,可按规定申报,其中去世者的作品,可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5.如果作品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但需所有作者签名同意;不以多卷本或系列丛书申报的,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但需征得主编(不设主编的编委会)同意。如多卷本或丛书中有单本(册)存在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能整体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次评奖不得申报:
1.纳入国家、省级出版项目的再版作品;
2.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作品;
3.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权有争议的作品,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4.副厅级以上党政机关单位和干部的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或为第一主编的合著;
5.已申报2019-2020年度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省社会科学奖(出版类)的作品。
二、申报办法
(一)各申报人仔细阅读《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文学类类)评奖实施细则》(附件1),并参照学科分类,审慎选择成果所属评审类别[1.长篇小说类;2.中短篇小说类;3.诗歌类;4.儿童文学类;5.报告文学类;6.散文杂文类;7.文学理论评论及文学翻译类]。
(二)为避免重复申报,每位作者只能选取一个申报渠道和一个文学类别申报,如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受理申报的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责任制要求,负责对申报成果意识形态、学术规范审查。
(四)申报的成果及有关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7日。
申报材料包括:(1)《安徽省社会科学奖(文学类)(2019~2020年度)成果申报表》(附件2)(统一使用A3纸齐中缝装订)纸质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相关支撑材料三份;(2)作品十八份;(3)《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文学类)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件一份及电子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魏征
电话:63675976
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文学类)评奖实施细则》
2.《安徽省社会科学奖(文学类)(2019~2020年度)成果申报表》
3.《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文学类)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