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专报《应用对策》管理办法

时间:2019-06-25  编辑:阚逸群  核稿:  终审:胡昂   点击:

为加强《应用对策》征稿和编审工作,提高稿件质量,打造高水平咨政平台,制定本办法。

一、稿件来源和要求

第一条《应用对策》的稿件来源主要是:省社科规划项目、我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成果(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需要组织专家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专家自行投稿的质量较高、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

第二条稿件须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改革发展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进行阐释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观点鲜明、思路清晰,分析问题透彻,对策建议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文风朴实,语言精炼,稿件一般在2500字左右,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二、编审程序

第三条稿件征集和筛选。(1)通过“安徽社会科学网”发布征稿启事,向省社科界广泛征集稿件。(2)对省社科规划项目和我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进行筛选,从中挑选优秀稿件。(3)邀请省内知名专家有针对性地撰写稿件。

第四条专家审稿。实行专家审稿制,从省委政研室、省政府政研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等单位遴选10-20名同志担任审稿专家,负责稿件的审改和选题的拟定。每篇稿件分送2-3名专家审看,根据专家的综合意见决定稿件是否采用和如何修改。根据审改稿件的数量支付给专家一定的审稿费,每篇稿件300元左右。

第五条稿件修改和审定。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及时将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反馈给作者,并会同作者对稿件进行修改。达到刊发条件后,报分管部长审定签字。

三、报送对象和范围

第六条以专报形式不定期报送,报送的主要对象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同志,以及省辖市市委、市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四、奖励措施

第七条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采用1次及以上的,重点项目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采用2次及以上的,项目结项时可免于鉴定。

第八条刊发后被省领导批示采纳的,其作者(第一作者)申报当年或下一年省社科规划项目时,所申报的项目可免于网上初评,直接进入会议评审。

第九条稿件被《应用对策》采用的,给予1000元研究补助费;未被《应用对策》采用但稿件质量较高的,将在“安徽社会科学网”刊发,并给予300-500元研究补助费。

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