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及论证工作,提升基金项目申报质量,现决定启动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把做好项目申报组织与加快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提升学院科研核心竞争力等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凝聚校内、校外力量,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提高申报质量。
二、工作安排
(一)2022年10月:宣传发动,确定选题
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对相关学科教师的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评、筛选或整合,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划、往年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安排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进行辅导。
项目申报人要进行调研,确定选题。2022年10月31日前,各申报单位将签字盖章的项目选题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二)2022年11月上旬:申报指导,选题论证
2022年11月上旬,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选题进行论证。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对选题进行调整。2022年11月10日前,各学院将选题论证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三)2022年11月中下旬:申请书撰写,完成初稿
各学院要加强对申请书撰写工作的指导,组织教师完成申请书初稿的撰写。2022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将申请书初稿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四)2022年12月:学院组织专家论证,修改申请书
2022年12月上旬,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指导论证。
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人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学院将申请书修改稿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五)2023年1月:学校组织专家论证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论证,申请人认真研读2023年项目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结合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
(六)2023年2月:修改完善申请书,推荐上报
申请人利用寒假时间继续修改完善申请书,完成定稿。
2022年2月中下旬,各申报单位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人员名单报送至科研处。
(二)申请书请暂时使用2022年版本,申报公告发布后请务必使用2023版本。
(三)项目类别为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联系人:阚逸群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27428963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样本)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样本)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样本)
4.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
5.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
6.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