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提升我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落实《合肥师范学院科研促进教学实施办法》(校科〔2023〕5号),根据《合肥师范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校科〔2025〕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科研促进教学专项项目、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专项项目四类。
(一)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均优先支持学校硕士点建设。重点与一般类别认定以结项成果认定。
(二)科研促进教学专项项目。申请人为学校从事课堂一线教学工作人员,应围绕所承担的课程开展专项研究,将产业技术发展成果、产学研合作成果、科技前沿成果等转化为课堂教学资源,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与科研能力,实现科研反哺教学。
(三)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2025年度,企事业单位横向委托项目到账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达到15万元、自然科学类达到30万元。横向委托项目到账经费未用于申报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可申报校级产学研合作项目。
(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专项项目。专项按类别分为许可专项和转让专项。已实际完成开放许可或转移转让的职务科技成果,实际到账金额1万元(含)以上,按照实际到账金额10%标准资助立项。
二、选题方向
申报硕士学位点的二级学院,根据各自学位点研究方向,由申报人拟定课题。硕士学位点研究方向的课题申报数不得低于学院总申报数的70%。
三、立项与结项要求
为促进成果导向,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预立项制度。项目获批后,只下发预立项通知。待结项验收后,发放正式立项和结项文件,并根据结项成果等级确定重点及一般类别,下拨相应资助经费。
校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结项条件参照《合肥师范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校科〔2023〕8号)(可登录OA系统中查看)。
科研促进教学专项项目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研究成果需通过进教案、进教学课件、进课程标准、进教学资源等形式有机融入教学,并入选学校年度科研促进教学典型案例集。(案例模板于科研处下载中心下载)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专项项目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提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案例。
所有预立项项目当年均不得使用(当年结项除外),待结项验收后,可计算当年度科研考核积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按照《合肥师范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校科〔2025〕7号)第四条要求执行。
(二)原则上有在研三类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列入第二批硕士点建设点的二级学院每院推荐不超过20项,同时已获批第一批硕士点的二级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5项,其余每院推荐不超过15项。
(四)本次申报通过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登录学校统一信息门户账号,点击科研系统图标)
(五)此次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24:00,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填报及二级学院院长审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程序
1.申报人操作
(1)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后点击顶栏【校级项目申报】;
(2)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类型点击【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3)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各类信息,点击【提交】。
2.二级学院院长操作
项目申报人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后,需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审批。二级学院院长登录科研系统后,选择“二级单位负责人”身份,在首页的“今日待办”中选择需要审核的项目进行审批。如今日待办中无法显示,则在顶栏选择【校级项目】→【申报项目】→【查看申报】即可审批。本学院硕士学位点研究方向的课题申报数不低于70%。
联系人:阚逸群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27428963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2.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类)
3.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科研促进教学专项)
4. 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专项项目)
科研处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