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校科研创新能力,优化学术队伍结构,紧密对接合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探索以项目为导向的科研组织新模式,依据《关于深化学科交叉与产教融合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校科〔2025〕9号)、《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校科〔2023〕8号),现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队类型与建设要求
(一)团队类型
科研团队依据学科属性和研究导向,分为文科、理工科和文理工交叉三大类型,每类下设基础研究型与应用研究型。
(二)建设要求
1.鼓励跨学科:鼓励团队由不同学科背景的成员组成,特别是文理工交叉团队(如“人工智能+心理”“大数据+社会学”“新材料+经济学”等)将获得优先支持。
2.鼓励联合企业:应用研究型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合作企业(尤其是合肥本地企业),并提交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基础研究型团队也鼓励与企业共建实验室或开展前瞻性合作。
(三)团队研究方向
团队研究方向需立足于我校硕士点建设和学科发展需要,聚焦于安徽省及合肥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安徽省总体发展规划内涵,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进光伏与新型储能、生物医药、生命健康产业、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数字江淮、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乡村全面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文化传承与保护利用、创新型文化强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带一路”建设、教育提质扩容、青少年心理健康、体育强省与健康安徽等方向。
二、科研团队申报遴选
(一)申报条件
1.团队负责人:符合《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第十条(一)款规定,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院长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
2.团队构成:团队成员不超过20人,结构合理(40岁以下青年教师的比例不少于40%、学生的比例不少于20%),校内成员原则上应来自不同学科或学院。联合企业申报的团队,需包含企业技术或管理骨干。为保证研究精力和研究质量,每位教师只能参加一个科研创新团队。
3.前期工作基础: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近三年已承担的相关国家级、省部级或重要横向项目。已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已完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已被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等。跨学科合作的前期成果证明(如共同申请项目、合作发表文章等)。与企业的合作历史与现有基础(如共建平台、合作研发合同等)。符合《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第十条(二)款规定。已立项建设的校级科研团队,需验收合格后,方可参与本周期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
(二)申报办法
团队负责人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团队。
(三)团队建设、管理和考核
1.建设周期: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团队负责人对团队的建设进度、经费使用、成果产出负总责。
2.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分类型、分年度提供专项建设经费。文科类团队5万元/年,理工科类或文理工交叉类团队10万元/年,连续支持3年。对文理工交叉团队、具有显著企业配套资金或实质性共建实验室的团队,给予经费额度倾斜。
3.科研团队实行“过程性考核+中期评估+终期验收”的全过程考核机制。团队成果认定按照《关于深化学科交叉与产教融合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校科〔2025〕9 号)执行,成果需标明团队名称或项目号。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年1月9日前统一将科研团队申请书一式两份、支撑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阚逸群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274289635@qq.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