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九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科区〔2023〕13 号、《合肥师范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校科〔2023〕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及转化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专利一:一种Ti原子空间分布均匀的TS-1分子筛及其制备方法(CN 117185310 B);
发明人:陈贞;刘月明;张莲霖;饶日川;袁颐进;王方阔
权利人:合肥师范学院
技术团队内部收益分配比例:陈贞:100%
受让方:江西虔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金额:52000元
转化方式:专利权转让
成果共有人和完成人(团队)确权比例:合肥师范学院20%,陈贞80%
公示期: 2025年12月17日- 2025年12月31 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处联系。
地址:锦绣校区行知楼209;联系方式:刘健 0551-63675976;邮箱:32600794@qq.com
科研处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