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九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科区〔2023〕13 号、《合肥师范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校科〔2023〕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及转化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专利一:基于Android系统的多通道同步数据采集装置(ZL 2015 2 0522859.9);
发明人:卫兵,方璐,谢飞,潘洁珠、张忠祥、周元元
权利人:合肥师范学院
技术团队内部收益分配比例:卫兵(100%)
被许可方: 湖州明睿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 5000元
转化方式:许可使用(许可期限:2025年12月-2026年12月)
成果共有人和完成人(团队)确权比例:合肥师范学院20%,卫兵80%
公示期: 2025年12月15日- 2025年12月2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处联系。
地址:锦绣校区行知楼209;联系方式:刘健 0551-63675976;邮箱:32600794@qq.com
科研处
2025 年 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