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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02  编辑:阚逸群  核稿:刘健  终审: 胡昂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现就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已满研究周期未申请结题验收和所有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

2.已满研究周期未申请结题验收和所有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级科研项目,包含各省级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结题验收标准按照校级重点项目要求)。

3.未满研究周期,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也可提前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相关要求

1.此次结题验收通过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登录学校统一信息门户账号,点击科研系统图标)。省级科研平台开放基金校外主持人请由平台联系人联系科研处,获取账号。

2.结题验收成果要求

(1)结题验收条件参照《合肥师范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校科〔2023〕8号)(可登录OA系统查看)及对应年份的申报通知;

(2)考查成果与课题研究的关联性;

(3)以论文为结项成果的项目要求标注项目号;

(4)论文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

3.此次结题验收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24:00,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填报及二级学院院长审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程序

1.结项申请人操作

(1)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后点击顶栏【科研项目】,在审核状态为“终审通过”的项目中选择需要申报结项的项目,点击【完善】,进入数据完善界面;

(2)检查并完善“项目信息”及项目“成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完善】按钮;

(3)点击顶栏【项目结项申报】,选择对应的结项申报类别,点击【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4)点击项目名称填写框,在弹出的选择栏里选择需要结项的项目(显示有项目号的),填写完整的其他项目结项信息,上传项目结题报告(科研处下载中心下载)及其他支撑材料,填写项目成果信息后点击【提交】。

校级科研项目,如果需要办理延期,请申请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按如下方法操作:

(1)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后点击顶栏【科研项目】,在审核状态为“终审通过”的项目中选择需要申报延期的项目,点击【完善】,进入数据完善界面;

(2)检查并完善“项目信息”及项目“成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完善】按钮;

(3)点击【业务办理】然后选择变更申请,勾选“延期变更”,上传延期申请材料并填写变更原因,点击【提交】按钮。

(4)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登录账号审核。

2.二级学院院长操作

结项申请填写提交材料后,需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审批。二级学院院长登录科研系统后,选择“二级单位负责人”身份,在首页的“今日待办”中选择需要审核的项目进行审批。如今日待办中无法显示,则在顶栏选择【结项申报】→【查看申报】即可审批。

联系人:阚逸群(人文社科);刘健(自然科学)

电话:63675976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