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九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科区〔2023〕13 号)、《合肥师范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校科〔2023〕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及转化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专利一:名称(专利号);ZL 2022 1 0787018.5
发明人:周明辉,赵富贵,陈亚军,张雁
权利人:合肥师范学院
技术团队内部收益分配比例:周明辉100%
受让方: 合肥智慧龙机械设计有限公司
金额:10000.00 元
转化方式:专利权转让
成果共有人和完成人(团队)确权比例:合肥师范学院20%,周明辉 80%
公示期: 2024 年4月17日- 2024年5月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处联系。
地址:锦绣校区行知楼209;联系方式:刘健 0551-63675976;邮箱:32600794@qq.com
科研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