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到期横向科研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办理结题的项目
截止至2024年3月30日,已过合同有效期且尚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结题所需材料
1.项目结题需提交《合肥师范学院非财政资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纸质版2份),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复印件1份,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若有委托方验收意见、专家组意见等验收材料,则一并提交。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结题手续,合作双方按学校管理规定签订横向项目延期协议(附件2)。
3.如果不能签署延期协议,提交《合肥师范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延期表》(纸质版1份)(附件3)。
4.上述材料请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纸质版装袋报送,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合同中规定应到经费未全额到账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题表中说明原因并经委托方同意,方可办理结题手续。
2.《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中相应位置须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确认,委托单位(委托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请各单位、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结题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结题或结题验收未通过的,且未申请延期的,科研处将视具体情况将其列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
4.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4月19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刘健
电话:0551-63675976
邮箱:3260079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非财政资金项目结题报告
2.合同延期协议
3.横向科研项目延期表
4.合肥师范学院非财政资金项目结题报告填写说明
科研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