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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8-12-30  编辑:阚逸群  核稿:  终审:胡昂   点击:

各单位、部门: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3/)已经发布,根据指南要求,现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部门提醒各位老师及时关注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19年1月4日前统一将项目申报书初稿一式一份提交科研处。

2、各二级学院须聘请校外高水平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把关,项目申报人要做PPT汇报。并将论证时间提前告知科研处,科研处将全程参与论证。论证工作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论证结束后需将专家意见复印件提交科研处。

3、请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对申请书初稿进行修改。请各单位、部门于2019年2月25日前统一将申请书修改稿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二次论证,专家意见将反馈给申报人进行修改。

4、请各单位、部门于2019年3月6日前集中将申请书定稿(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形式审查表1份交至科研处审核上报。

二、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书起始日期请填写2020年1月1日,青年项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面上项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申请代码问题

(1)部分学科对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填写申请代码时,必须要填写到最后一位。申请代码是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专家的重要依据,请申报人认真填写。如对代码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学部。

(2)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的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3)申请代码1是自然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4)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注意规范化使用。

3、2019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4、每个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研究能力,同时增加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无纸化申请。

6、落实代表作评价制度。为使专家更加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将申请者与参与者简历中代表作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设置上限为10项。

7、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指南》52页。

8、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选择重点项目与部分学科面上项目,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试点工作。试点学科详见《指南》5-6页。

9、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按照依托单位单独核定。

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