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学校近期将对已到研究期限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对部分项目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进行清理,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一年内限报其他有限额的项目。
二、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已到研究期限,请办理结题手续。如本期不能结题,最多可以延期1年,项目延期需提交延期申请表。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30日之前将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表报送至科研处。相关表格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及结题报告书)需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阚逸群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274289635@qq.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