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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申报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专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6-15  编辑:阚逸群  核稿:  终审:胡昂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落实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师范学院合作协议精神,建立健全“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有效机制,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专项项目为校级专项课题,分为团队类重点专项和其他类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要约与资助额度

(一)申报专项项目内容要紧扣选题指南(见附件1)。

(二)团队类重点专项结项要求至少有1项标志性成果,否则不予结题;其他类重点项目结项至少要公开发表一篇三类(含)以上论文,或县级(含)以上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否则不予结题,并取消课题的立项。为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对于所有资助专项,研究期内有标志性成果可优先参评下一年度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对于团队类重点专项,若不能按期结题,最多可延迟一年结题;若团队类重点专项延期一年后若仍达不到结项要求,取消课题立项。凡是取消立项的课题,将追回资助资金。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主持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

(二)其他类重点项目主持人为双主持人,第一主持人为我校教科研人员,第二主持人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员;

(三)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四)团队类重点专项主持人必须为学科专业的科研团队负责人或团队负责人指定的团队内核心成员。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书(见附件2、3),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初审并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将申请书及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科研处将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三)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阚逸群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27428963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年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专项研究课题立项参考选题指南

       2.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专项团队类重点专项申请书

       3.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专项其他类重点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