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校政秘〔2024〕105号)及相关管理规定,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是二级学院学术事务决策的咨询、审议机构,接受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为进一步规范学术委员会运行管理,确保组成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现就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均须进行备案。
二、备案内容及要求
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委员4-6人,原则上要求由二级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如二级学院正高级人员不足5人,可允许部分委员由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中须有一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提名人选,经本单位全体教师会议选举推荐。
各学院须报送本次备案的学术委员会全体人员组成名单,名单应包含委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在委员会中的职务(主任委员或委员)、是否领导班子成员等信息。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9月11日前将人员组成名单纸质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至科研处(锦绣校区行知楼210),电子版发送至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