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升科研项目经费投入科研工作的时效,经科研处、财务处会商研究,现对科研项目经费资金到账确认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优化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项目经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到校的科研项目。
二、办理流程
1. 纵向科研项目
(1)项目立项后,由科研处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入相关项目信息。项目主持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相关信息完善,同时在系统中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2)由科研处或项目主持人至财务处办理开具《资金到账确认单》,确认单需科研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提交项目立项文件、经费预算表、资金到账确认单至财务处办理智慧财务项目立项。
(4)财务处完成资金入账的相关会计核算后,项目经费即可使用。
2. 横向科研项目
(1)项目主持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科研合同签审流程,同时在系统中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2)科研合同签审完成后,从系统中打印《审批单》并签字,至科研处进行合同盖章。同时提交经费预算表至科研处进行审核、盖章。
(3)待对方经费到账后,项目主持人提交横向科研合同、经费预算表至财务处办理开具《资金到账确认单》(不需科研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及智慧财务项目立项。
(4)财务处完成资金入账的相关会计核算后,项目经费即可使用。
三、特别提醒
1. 科研项目经费到账后,财务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具票据。票据开具工作由财务处在进行会计核算处理中同步完成。如需在经费到账前预开票据,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流程。
2. 横向科研项目如需办理技术合同备案的,需在办理资金到账确认手续或预开票据业务前完成,并于开票时提供《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附:科研项目经费资金到账确认业务办理流程图
科研处 财务处
2025年9月10日
附件:科研项目经费资金到账确认业务办理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