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九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科区〔2023〕13 号、《合肥师范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校科〔2023〕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及转化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专利名称(专利号):一种社交媒体分析辅助的交互式抑郁智能检测方法(ZL 2024 1 1969365.5)
发明人:郭芝源;陶晓庆;王静;黄顺宝;高琪娟
权利人:合肥师范学院
技术团队内部收益分配比例:郭芝源100%
受让方:合肥心译之源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转化方式:专利权转让
成果共有人和完成人(团队)确权比例:合肥师范学院20%,郭芝源80%
公示期:2025年6月27日- 2025年7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处联系。
地址:锦绣校区行知楼209;联系方式:刘健 0551-63675976;邮箱:32600794@qq.com
科研处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