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九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科区〔2023〕13 号、《合肥师范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校科〔2023〕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及转化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专利一:名称(专利号)一种基于冷原子存储的比例可调的单光子分束器(ZL202010597307.X)
发明人:李大创,董明新,王锴,宋伟,丁冬生,史保森
权利人:合肥师范学院
技术团队内部收益分配比例:李大创100%
受让方:广州闯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金额:5000元
转化方式:专利权转让
成果共有人和完成人(团队)确权比例:合肥师范学院20%,李大创80%
公示期: 2025 年3月27日- 2025年4月1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处联系。
地址:锦绣校区行知楼209;联系方式:刘健 0551-63675976;邮箱:32600794@qq.com
科研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