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研机构的动态管理,根据《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校科〔2023〕6号)有关规定,请省校两级科研机构报送本机构2025年度工作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机构对照《省级科研机构名单》《校级科研机构名单》,对2025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梳理。
二、提交《2025年度科研机构工作计划》。
三、请于3月1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锦绣校区行知楼209办公室)。
联系人:阚逸群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27428963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省级科研机构名单
2.校级科研机构名单
3.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计划
科研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