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重点联系和鼓励发展一批省科技创新智库的通知》(皖科规秘〔2019〕359号)精神,省科技厅将重点联系和鼓励发展一批省科技创新智库(以下简称“智库”)。为做好我校智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自愿作为智库依托单位,具备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的良好环境,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理论和方法、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数据库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能够为智库稳定运行提供场所、资金、人才等保障。
(二)智库负责人需具有正高级职称,在该研究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近三年内以课题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工作或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纳。
(三)智库应有固定研究场所;具备承接政府委托组织会议和开展调研的保障能力;已积累丰富研究成果,有稳定的研究团队,依托单位核心研究成员不少于10名,拥有5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研究人员;智库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吸纳外单位专家参加研究。
(四)智库需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方案,明确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能够立足安徽、面向全国、放眼世界,针对科技创新发展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二、智库类别
省科技创新智库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综合类智库需具备围绕科技创新战略与规划、政策与管理、创新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方面,开展综合性战略与政策研究能力。专业类智库需具备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开展产业创新政策、技术预测等研究能力。请根据《关于鼓励发展省科技创新智库的暂行办法》(皖科规秘〔2019〕358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三、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创新环境建设专项”—“省科技创新智库”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财政涉企系统信息),并于9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魏征
联系电话:63675976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鼓励发展省科技创新智库的暂行办法
2、安徽省科技创新智库申请表
3、相关附件材料
科研处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