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拓展师生视野,培养科学意识,浓郁学术氛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学术活动健康、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行知讲堂”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术报告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安排
1、校内专家学术报告:原则上各学院本学期至少安排1场,重点学科和省级科研平台依托学院至少安排2场。
2、校外专家学术报告:原则上各学院本学期不少于2场,重点学科和省级科研平台依托学院不少于3场。
二、相关要求
1、外请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在某一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专家。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执行。
2、各学院要落实专人负责学术报告事宜,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原则上提前3天贴出美观大方的宣传海报。空白海报由科研处统一提供。
3、学术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举办单位安排,需使用学术报告厅的,要提前一周向科研处提出申请。
4、要组织安排好基本听众,原则上校级学术报告听讲范围要辐射到全校师生,院级学术报告听讲范围要辐射到所在学院各专业师生。
三、注意事项
1、举办单位原则上要在学术报告开展前一周填写《学术报告申请表》(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学术讲座填写《合肥师范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沙龙等审批表》报宣传部审核、科研处备案后方可开展活动(科研处挂网以审批表为准)。
2、每场报告结束后,举办单位应撰写新闻稿及时报送宣传部及科研处,以便在网站上发布。
3、科研处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校外专家及校友报告的开展,报告酬金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教职工的报告,按相关规定计入课时工作量,并将作为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定的依据。
4、学术报告计入学院年度科研考核,未完成任务将扣减科研分数。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有关部门提前落实报告主讲人和报告时间,并于9月2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学术报告安排汇总表》一份及具体负责学术报告人员的名单报送科研处,汇总表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阚逸群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