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合政〔2018〕144号),推进我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肥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合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0年合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满足本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产品及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不再制定地方标准。申报重点领域为:
(一)《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合政〔2018〕144号)中“重点任务”涉及的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文化建设标准化等领域;
(二)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的乡村振兴、节能降耗、污染防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
(三)放管服改革中涉及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
(四)涉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五)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是2020年5月18日-2020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下达急需计划项目。
2、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将纸质材料汇总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项目提出单位、起草单位需能够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技术、人员和资金保障,并具备规范编写地方标准、一年内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并在标准发布之后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
(二)申报材料
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及电子文本:
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A4双面打印,一式四份);
2、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A4打印,一份);
3、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申报范围报送项目选题,超出申报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各申报部门应择优遴选项目牵头专家,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参与地方标准起草工作;推荐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技术要求合理,构思成熟,适合全市推广应用。
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63675976
电子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
2、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