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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安徽高校联合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0-06-30  编辑:科研处  核稿:  终审:胡昂   点击:

各单位、部门:

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安徽高校联合重点实验室依托合肥师范学院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以探测科学为导向、以技术开发为核心与特色,以先进探测与智能控制为载体,展开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的研究。实验室秉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了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学术研究与学术交流,巩固相关研究成果,提高实验室研究开放程度,实验室对外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课题。现将本年度“自主创新专项”课题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范围及条件

1.项目研究应结合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实验室建设、发展需要。

2.优先资助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研究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和重大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以及具有独立研究成果或研究成果显著的研究人员。另外,鼓励安徽省内行业骨干企业研究人员申报。

3.在职的非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申请课题时,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申请者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同时须征得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申请手续完备且资料齐全。

二、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1.开发课题重点资助方向包括探测理论与技术、激光应用技术、光电材料与器件、量子精密测量理论与技术等。

2.各研究方向的主要内容详见《“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安徽高校联合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专项”申请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与审批

1.申请者根据重点实验室发布的《“自主创新专项”申请指南》,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自主创新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

2.申请书由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所在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请书一式3份,于7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重点实验室。

3.重点实验室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将合格的申请材料送交本学科领域专家进行预审。

4.重点实验室将通过预审的项目提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资助的项目,并将评审结果通知各位申请人。

5.项目申请获准后,项目承担者根据评审意见会同重点实验室指定的项目合作者对项目设计进行修正并填写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在重点实验室正式立项。

四、项目管理

1.项目验收期为两年,资助额度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2万元。

2.本项目所有经费不外拨。校外单位申请人的项目组中须有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第二申请人,作为本项目的校内立项负责人和财务审批人,协助项目申请人办理财务报转账手续。

3.重点实验室负责“自主创新专项”的实施管理。管理内容包括:

(1)核定并落实项目资助经费;

(2)检查项目的进度与质量;

(3)项目验收;

(4)向有关部门上报科研成果。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应向重点实验室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重点实验室对报告进行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并确定是否继续资助。

5.项目执行期满后2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撰写《“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安徽高校联合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专项”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总结、项目完成情况、成果目录、软件源程序和论文目录等。报告经项目合作者审查签署意见后,重点实验室组织验收,并将项目完成情况通报研究人员所在单位。逾期不按要求提交总结报告者,取消其今后重点实验室各对外项目的申请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对项目成果比较突出的,在下一年度的重点实验室各对外项目申请中予以优先资助。

6.项目取得的成果(论文、获奖、申请专利或进行技术转让等),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与本重点实验室共享。发表论文、申报奖励等均要注明“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安徽高校联合重点实验室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及项目号,英文应注明为supported by “Universities Joint Key Laboratory ofPhotoelectricDete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Anhui Province(Grant No. XXXXXXXXX)”。此外,作者单位中应该标注“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安徽高校联合重点实验室,安徽合肥230601”,英文单位标注“Universities Joint Key Laboratory ofPhotoelectricDete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Anhui Province, Hefei 230601”。并将成果复制本送重点实验室存档。

7.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研究计划有较大变动,须报重点实验室批准后方可执行。

8.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等学术腐败行为,重点实验室有权追回所资助的经费。如果对重点实验室的声誉造成损害,重点实验室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经费管理

1. 项目经费是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安徽高校联合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专项”投入的专项经费,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必须按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按规定程序审批。

2. 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财政政策、科技部和合肥师范学院的有关规定。

3. 项目经费根据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按年度划拨。

4.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和用“自主创新专项”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软件和实验记录原件等与该项目有关的研究数据等一切档案资料归重点实验室所有。

联系人:熊丹枫

电话:18256936654

邮箱:101261497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安徽高校联合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专项”申请指南(2020)

          2.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安徽高校联合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专项”申请书-模板(2020)

            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安徽高校联合重点实验室

(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代)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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