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第二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政策资金的通知》精神,现将部分与我校相关的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第11条:新建研发平台奖励申报范围及补助金额
申报范围及补助金额:对验收通过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20万元奖励。
所需申报材料:研发平台验收批文、证书或合同原件及扫描件(jpg格式)。
二、政策第12条:起草标准奖励
申报范围及补助金额:(1)对主持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2)对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单个单位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相关说明:(1)根据标准前言,列主持起草单位前三位的按主持起草单位兑现,列参与起草单位前三位的按参与起草单位兑现。为列明主持起草单位和参与起草单位的,起草单位前三位视为主持起草,第四至六位视为参与起草。(2)仅受理2019年起实施的标准。(不含建筑行业标准)
所需申报材料:标准制定立项批文原件(包括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表);已实施的标准文件及扫描版(jpg格式)
三、政策第13条:知识产权奖励
申报范围及补助金额: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6000元奖励;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给予5万元奖励(同一专利最多奖励3个国家(仅限欧美日)或地区);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登记权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件1万元、800元、500元、500元奖励。
相关说明:国内发明专利和PCT专利授权,以获得专利授权的专利证书为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以获得专利证书为准。企事业单位的专利授权地(含授权地变更至我区)须在开发区内。我校只统一申请专利权人为合肥师范学院的发明成果,专利权人为个人的请咨询经开区质量监督局进行个人申报,电话:63839193。
所需申报材料: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含扉页),授权证书地址变更证明材料;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2年专利年费收费凭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软著证书原件以及材料的扫描件(jpg格式)。
四、申报流程
请申报人于5月30日前将所需材料交至科研处,由学校审核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征
联系电话:63675976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