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1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按所列选题(见附件1)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1年2月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请申请人将《申请评审书》提交所在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各单位于3月5日前将《申请评审书》、汇总表各一份提交科研处审核(申请评审书与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6.我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申请评审书》修改定稿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学校将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待教育部立项公布后,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3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
联系人:阚逸群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27428963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汇总表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