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科研团队的管理,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科研团队,决定对已立项建设期满的校级科研团队进行考核验收,并申报遴选一批校级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和服务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科研团队考核验收
(一)验收对象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校科〔2014〕2号)(见附件1)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批准组建且建设期满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科技服务团队(见附件2)进行考核验收。
(二)验收内容
验收依据为各团队申请书所设定的建设目标。按照各团队所设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其建设发展情况确定考核验收是否合格。根据考核验收情况进行优胜劣汰、动态发展。
(三)验收办法
各校级科研团队据实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团队考核表》(见附件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二、校级科研团队申报遴选
(一)科研团队申报条件
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和服务团队申报条件参照《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校科〔2014〕2号)中的相关规定。各二级学院根据现有基础和学科特点选择科研创新团队或科技服务团队进行申报,申报名额不限。
(二)科研团队申报办法
各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团队申请书》(见附件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团队,报学校审批。
(三)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和考核
1.遴选建设的校级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和服务团队挂靠所在二级学院,学校在申报省级以上团队、能力提升计划及其他相关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
2.校级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和服务团队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对校级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和服务团队实行年度考核与三年累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管理。
三、材料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科研团队考核表、科研团队申请书一式两份、支撑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魏征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校科〔2014〕2号)
2.立项建设期满校级科研团队名单
3.合肥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团队考核表
4.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团队申请书
科研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