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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2  编辑:刘健  核稿:刘健  终审:胡昂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合肥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合科〔2022〕35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请申请人按照《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报汇总表》(附件2)所列的项目名称,结合自身实际,自主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

基金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申报截止日期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3.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本基金项目。已承担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得申报本次基金项目。

三、评价指标导向

1.项目应能解决合肥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关键技术问题。

2.项目应能与有关企业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并于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申报材料包括:(1)《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四份及电子版(申报书需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2)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及电子版。

五、有关说明

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积极投身基础研究,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在没有入选资助立项项目的情况下,愿意自筹经费开展研究的,请在项目申报书中说明,市科技局将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择优给予立项,纳入统一管理。

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合科〔2020〕122号)

           2.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报汇总表

           3.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4.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