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

时间:2023-09-12  编辑:刘泽恒  核稿:  终审:胡昂   点击:

各单位、部门:

自学校发布《合肥师范学院专利管理办法》以来,在各单位、部门严格要求下,专利申请、转化和运用工作有序开展,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2年以来,学校连续收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我校部分专利存在非正常申请行为,给学校带来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专利工作良好有序地开展,现就我校专利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学校师生员工应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专利申请承诺,确保所提交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于“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连提交各类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等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有清晰认识,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依规申请。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申请专利时,发明人应事先对其业务资质及业务水平进行考察,选取声誉好、人员稳定、实力雄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二、强化专利申报监管

各单位、部门是专利申请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单位师生的学科专业特点、研究领域专长、成果转化前景等因素做好本单位的专利培育、专利池构建及高价值专利挖掘等相关规划工作,认真落实好专利申请前评估等有关制度。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专利申请行为的规范工作,做好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宣传引导和质量把关工作。

三、规范申请程序

凡以合肥师范学院作为申请人(包括学校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发明人在专利申请前须填写“合肥师范学院专利申请备案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经各单位、部门初审后提交科研处审核备案,同时登录合肥师范学院专利申请备案在线平台https://jinshuju.net/f/EwlL7m进行备案登记。对在申请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专利,在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校人才贡献奖和科研成果奖申报等材料审核过程中科研处将不予认定。

联系人:刘泽恒

电话:0551-62836147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3年9 月12日